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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/11早上抱持著「就是要在活動前把工作寄出去」的拼勁,把三個結案報告寄給皇上,即使超過預定出門的時間,還是不肯離開椅子,導致我出門狂奔到公車站牌等紅3,到了內湖的活動場地時,還提早到了10幾分。

  就當我在便利商店打發時間時,皇上和貓娜說他們已經到了,我就急忙跑過去和她們會合,結果犯了件蠢事,我以為一旁的咖啡店就是我們的集合地點,就跑去和門口的店員說:「我是匠心文創的實習生,請問活動場地是在樓上嗎?」她聽不懂我說的話,我又重複說了一次,接著她說:「我們這裡沒有辦活動哦。」我和她查證門牌號碼,她跟我說我要去的地方在對面,說了不好意思後,就趕緊離開。
  就這麼剛好,在我轉頭的時候,貓娜叫住我,我小跑步過去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,結果她第一句話就是問我:「你怎麼在跟店員講話呀,你是不是以為活動在那裡辦?」我訕訕地回答:「哦!嗯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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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來後,我在日記寫下:以後不要相信google指引的地圖,還要再對一下門牌號碼。順便反省當天做不好的地方:
1.跟阿嬤聊天的時候,說我餓到胃痛,吃了桌上的小餐點,阿嬤說要吃東西時要先問,不然不禮貌,我回她說有啊,我有跟皇上說我偷吃一個蛋糕,然後阿嬤說吃就吃不要說偷吃,你要問可不可以吃。
2.講師簡報時傳Line的貼圖不機警,要找好照片,一張一張傳。
3.當工作人員不要動來動去,很不穩當,腳酸不要讓別人知道。
4.和大家聚餐的時候,忘記是聊到出國、課程還是吃飯,說了「沒錢」,被貓娜有點嚴肅地說:「不要說沒錢,要相信吸引力法則,懂得付出去的錢,會得到更多價值回來。」想起之前和老爸說過「買不起」,爸說:「不說買不起,只是捨不得買。」那時候他的語氣也是有些嚴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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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會是個待寫的故事,關於小女孩和金錢的可怕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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