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週以前我拒絕了上司去大陸東菀出差的邀約,因為卡到開學一週的課程,我擔心成日掛心不下,於是感謝邀請然後婉拒。老闆說她知道我在思考創業的贊助和找錢的事情,因為這個出差機會和兩岸大學對接,看學生怎麼和廠商談合作,所以優先想到我也很鼓勵我去,她們曉得我沒經費,願意幫我出機票食宿,但沒遠見的我依然是婉拒了,聲稱日後或許有機會。
  開學第一天的今日,我和同學提及此事,他說要是他早去了,課程進度才一週還補得上,沒有下次的機會再去東菀了,況且他聽到機票食宿全免,更是覺得我的決定令人傻眼。我說我早該問他的,他卻要我別想了,應該是怕我惦記此事感到難過和懊悔吧,畢竟都已經拒絕了,還得怎樣呢?

  總覺得每次在選擇與拒絕這關老是敗下陣,太過於耿直到不敢破壞規矩,直到同學的提醒我才覺得自己太傻太天真,哪裡來的下一次機會,會在同樣地點同樣時間,一樣機酒食不用自費,若下次再有機會頂多也只是類似,但出差目的也不會再一樣了。於是我心裡滿是不甘夾雜著又刺又酸的感覺,表面上著課卻是一點也坐不住,想讓講著課堂規矩卻不點名的老師放我離開,那時心想,為何明明禱告了,卻還是有懊悔和挫敗的感覺,腦袋掏出禱告辭檢視一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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